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項目 已由 廣州市增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以 穗增發改投批[2021]17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廣州市增城區教育局 ,建設資金來自 增城區財政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廣州市增城區公共建設項目管理服務中心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1 工程 建設地點: 廣州市增城區荔湖新城內,位于石灘鎮南北大道西側 。
2.2 工程建設規模:
項目擬建共分兩部分,包含近期規模 30班小學( 1350人)及 24班中學( 1200人),遠期規模 36班小學( 1620人)及 48班中學( 2400人)。項目總用地面積約為 104776.13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為 138255.27平方米,其中計容建筑面積約為 97360.60平方米,不計容建筑面積約 40894.67平方米(含地下室 28000平方米)。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教學樓、科技樓(實驗樓)、綜合樓、教工宿舍、學生宿舍、體育館(內含游泳館,建筑內柱的單跨跨度需滿足大于等于 40米的功能使用要求)、演藝中心、食堂等功能建筑,并配套建設室外運動場地、道路廣場、綠地、廣播系統工程、電力工程、給排水管網等室外工程。其中教學樓、科技樓(實驗樓)、綜合樓、教工宿舍、學生宿舍、食堂均實施裝配式建筑。(招標人有權按實際設計情況調整工程建設規模、建設內容或建設標準,工程具體實施規模及建設內容最終以經職能部門審定的施工圖和招標人確認的功能需求書為準)。
工程估算(概算): 建設項目總投資為 109266.07 萬元 。
設計限額: 最高投標限價為95880.76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用 84371.44萬元、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 843.71萬元、工程勘察費 674.97萬元、工程設計費(含綠色建筑設計) 2260.29萬元、 二星級綠色建筑運行標識認證費 152.97萬元、 BIM 技術應用費(設計階段占 40% 和施工階段占60%)475.10萬元、以建安工程費、場地準備和臨時設施費、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 二星級綠色建筑運行標識認證費 、 BIM技術應用費六項費用之和的 8%計取預備費 7102.28萬元(暫定 8%,最終根據概算預備費率確定,且投標階段不作競爭) 。
2.3 計劃工期: 463日歷天
計劃開始工作時間: 2021 年3月25日(實際開始工作日期以本項目中標通知書簽發時間次日為準,實際施工開工日期以監理發出的開工令為準)
計劃竣工日期: 2022 年6月30日
實際工期須滿足下列關鍵節點工期要求:
(1)中標通知書發出后 30 天內完成工程勘察所有外業工作,提交全部正式工程勘察成果資料。
(2)中標通知書發出后 15 天內完成方案設計,方案設計確定后30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工作,初步設計技術評審通過后 45天完成施工圖設計;
(3) 2022 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及合格及移交工作。
2.4 招標范圍
標段劃分: 本工程劃分為 1個標段
招標內容:完成本項目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至工程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含裝配式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機電工程、智能化工程、市政園林綠化工程、臨時用水用電工程、永久用水用電工程、發電機工程、燃氣工程、 室外場地及配套設施工程 等)及移交的工程總承包,配合業主辦理報建、報批、結(決)算審計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以及按設計任務書的要求,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協助業主辦理工程前期的報建、報批工作;
(2)根據委托人和設計任務書要求,負責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編制項目概算、預算及相應的報建審批工作;
(3)負責項目勘察設計施工全過程工程建設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驗收、項目移交的工程總承包,配合業主辦理結(決)算審計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項目水、電、路、氣、通訊等與現有市政基礎設施的接駁;
(5)項目范圍內場地平整及地上附著物清運;
(6)現場六通一平(道路、供電、給水、排水、通訊、燃氣,場地平整)。
(7)按照《建筑信息模型施工應用標準》( GB/T51235-2017 )、《關于推進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的指導意見》(建質函[2015]159號)和《 2016-2020年建筑業信息化發展綱要》(建質函 [2016]183號)等標準規范文件的要求,在深化設計、施工模擬、進度管理、竣工驗收等方面落實建筑信息模型( BIM)在本項目的創建和應用。
(8)裝配式建筑應用。
2.5 前期服務機構說明: 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可研編制單位)。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工程壹級或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②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甲級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甲級資質;③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工程勘察資質巖土工程(勘察)甲級資質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并在 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香港工程建設咨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規范〔 2020 〕1號)的規定,香港企業經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作為勘察、設計方參與投標。香港企業獨立參加投標的資格要求:須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為:勘察:巖土與斜坡第二組(顧問費用超過 500萬但不超過 1000萬港元),設計:建筑第一組(工程估值超過 3億元港元)或同時為建筑、結構、屋宇裝備類別第一組的專業機構。
注:資質內容按照建市 [2014]159 號文頒布的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對應的資質類別及等級的承包工程范圍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 [2015]15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 (建市 [2016]226號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 2020〕 334號)的要求設置。
3.2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 , 但只接受 最多由3家單位(即一家勘察單位、一家設計單位、一家施工單位) 組成的聯合體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應以承接施工任務的一方為主辦方,并簽定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聯合體各方共同與發包單位簽訂總承包合同,就約定事項承擔連帶責任。
(2)投標人擬任本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必須是聯合體中對應分工成員單位的正式員工;以上 2 項人員不得重復兼任。
(3)聯合體的資格條件按聯合體任務分工進行評審(其中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以主辦方為準;施工總承包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專職安全人員以承接施工任務的主辦方為準;工程設計資質、設計負責人以承接設計任務的成員單位為準;工程勘察資質以承接勘察任務的成員單位為準)。
(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總承包項目實施過程中,聯合體中的合作方中出現一方或多方被禁入市場、吊銷證照等行為的,須及時按有關規定另行選擇替代方。
3.3 擬派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兼施工項目負責人,下同) 須具備 建筑工程 專業 壹 級注冊建造師資格。
擬派 設計負責人須具備 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或備案的業務范圍相當于一級注冊建筑師的香港專業人士 。 設計負責人與項目負責人不能為同一人。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兼施工項目負責人) 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 B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打印頁。
投標人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在有效期內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打印頁。施工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不為同一人。
注:①建造師的專業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建辦市〔 2019 〕50號),為深入推進建筑領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的要求,規范行政審批事項,現將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②施工項目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得擔任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在任職期間也不得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
3.4 其他要求:
①投標人 (或聯合體各方)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② 投標人已按規定格式簽名蓋章《投標人聲明》(格式見招標公告附件一);
③ 投 標人(或聯合體各方) 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了企業誠信檔案,且擬擔任本項目的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 、設計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本企業誠信檔案中的在冊人員。 (誠信檔案辦理詳見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中企業辦事指南) 。
④ 投標人未出現以下情形: 與其它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按投標人提供的《投標人聲明》(一)第七條內容進行評審) 。
3.5 投 標人(或聯合體各方) 未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且被限制參加財政投資工程或政府投資工程或建設工程投標的(具體名單以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信用廣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單”為準);
注:因聯合懲戒措施表述存在細微差別,懲戒措施與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內容相同的,也應屬于被限制參與相關項目的投標。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1 年 2 月 11 日 0 時 0 分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 15 時 00 分登錄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 http://ggzy.gz.gov.cn/) 下載招標文件。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不得少于 30天。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起始時間: 2021 年 3 月 15 日 14 時 00 分,截止時間: 2021年 3 月 15 日 15 時 00 分,地點為 廣州公共資 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區荔城街增城大道 2 號金河灣3棟108號) 。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密切留意招標答疑中的相關信息。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開標時間因故推遲的,相關評標信息仍以原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信息為準。
5.3 辦理投標登記手續
(1)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方)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完成企業信息登記手續。
(2) 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憑以下資料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辦理投標登記手續并同時遞交投標文件。
1 )填妥并蓋章的《投標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注 :表格可從 www.gzggzy.cn服務指南欄目下載。該表中項目負責人應填寫本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負 責人和 設計負責人姓名, 項目負責人、 設計負責人、安全員須為投標人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企業誠信檔案信息庫在冊人員;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名稱(企業 IC 卡編號)應填寫聯合體各方的單位全稱[格式為:(主) XXXX 公司(企業 IC卡編號)(成) XXXX公司(企業 IC卡編號) ],由聯合體主辦方按格式規定簽字、蓋章即可】;
2 )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登記活動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聯合體投標登記,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由主辦方出具;
3 )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聯合體投標時提供,按招標公告附件二格式)。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廣州公 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 http://ggzy.gz.gov.cn/)、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網址: http://www.gdzbtb.gov.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網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http://www.zc.gov.cn/)的“首頁 >公開 >采購招標”欄目等法定媒體 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的文本為準。
(1)招標單位: 廣州市增城區公共建設項目管理服務中心
聯系人: 林工 聯系電話: 020-62701971
(2)招標代理機構: 廣州市房實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何工 聯系電話: 020-83383274
(3)招標監督機構: 廣州市增城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監督電話: 020-32821156
(4)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內容有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面提出。
異議受理部門: 廣州市增城區公共建設項目管理服務中心
異議受理電話: 020-62701972
地址: 廣州市增城區荔鄉路81號 13 樓 。
特別提示
投標人在本項目招標人的工程項目中存在下列行為的,將被拒絕一定時期內參與招標人后續工程投標。(注:拒絕投標時限由招標人視嚴重程度確定,最低三個月起,自招標人發出通知之日起計):
1.將中標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2.在中標工程中不執行質量、安全生產相關規定的,造成質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圍標或串標情形的;
4.存在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情形的;
5.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6.未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建筑施工實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的規定執行,被行政監管部門通報或處罰的;
7.中標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選取的專業分包單位或勞務企業或勞務班組長與投標時不一致的(如有)。
其他
(1) 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 3 名或通過有效性審查的投標人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2)《投訴處理決定書》和《行政處理決定書》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上公布的,視為送達其他與決定書有關的當事人。
(3)本工程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計價規 范設置最高投標限價。財政 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項目按《 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發布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標階段造價控制指標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 2014】 240號)執行。
工程總承包應實行限額設計和施工,最高投標限價即為項目的合同最高限額,不得隨意突破。以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的估算投資額對應的建安工程費、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 二星級綠色建筑運行標識認證費、 BIM 技術應用費、預備費作為最高投標限價。
(4) 本項目不設設計方案補償。
(5)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注意事項:
1 )投標人如違反《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建筑工程項目負責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規字〔 2016〕 3號)有關規定,如經查實取消其本項目中標資格;
2 )中標人擬任本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擔任本項目以外的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和施工項目負責人(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情形除外),如經查實取消其本項目中標資格;
3 )中標人擬任本工程安全員不得同時擔任本項目以外的安全員(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情形除外),如經查實取消其本項目中標資格。
(6)投標人須保證其提供的資格審查申請資料及投標資料的真實性,招標人有權在招標的任何階段進行調查和核實,一旦發現虛假,將上報建設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嚴肅查處。
(業主名稱) 廣州市增城區公共建設項目管理服務中心
(招標代理名稱) 廣州市房實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