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的委托,現對2013年8月9日發布的“北京市公安局文保總隊所轄單位安防監控圖像整合工程升級改造項目”公開招標公告中的內容進行變更。
變更內容如下:
一、第二標段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業務覆蓋范圍:北京地區)。
二、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變更為“2013年9月3日9點30分(北京時間)”。開標地點變更為:“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315會議室”
其他內容不做調整,特此變更。
招 標 人:北京市公安局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崇文門外大街90號
郵 編:100062
聯 系 人:胡曉明 張雅楠
電 話:67164376
傳 真:67173666
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