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標 公 告
一、 佛山禪城供電局生產調度綜合樓二次裝修工程已由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批準進行建設,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現對該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二、 工程概況:
1、 招標單位:廣東電網公司佛山供電局;
2、 單位性質:國有;
3、 工程名稱:佛山禪城供電局生產調度綜合樓二次裝修工程;
4、 建設規模:用地面積16745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9988.9平方米/16層;
5、 招標范圍:地面及墻身鋪貼、辦公走廊透明間隔與間墻高柜、吊頂天花、砌筑磚墻、墻身噴涂、強電、照明燈具、廚房及餐廳、衛生間、門、柜等。外立面幕墻(包含干掛所需配件)材料采購。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6、 資金來源:廣東電網公司;已到位100%;
7、 工程地點:佛山市禪城區;
8、 計劃工期:129日歷天。
三、 投標申請人必須是具備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一級(或以上)資質或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并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佛山市建筑行業誠信手冊》(具體要求按建設局有關文件執行)的獨立法人。
四、 凡具備承擔本工程施工工作的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施工企業,均可對上述施工招標內容向招標人報名參加投標并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五、 招標人委托佛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接受報名,投標申請人須憑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佛山市建筑行業誠信手冊》原件,于2009年 6 月 16 日 15 時至 6 月 23 日 11 時(北京時間)到佛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季華五路公交大廈行政服務中心六樓)報名參加投標。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六、 投標申請人須向招標人遞交以下投標資格預審資料,資格預審內容和標準如下:
1、 資格預審資料封面、目錄;
2、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有授權);
3、 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佛山市建筑行業誠信手冊》復印件;
4、 企業業績(需附業績匯總表):提供近三年內完成的房屋類辦公樓裝修工程(五個以上項目)施工業績證明材料(包括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復印件;
5、 擬派本項目管理人員名單、簡歷及其上崗證、注冊證、職稱證的復印件,企業主要負責人(A證)、項目經理(B證)、專職安全員(C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復印件。其中擬派建造師須具備相關專業的一級(或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項目經理(建造師)須從佛山市建筑行業誠信管理系統登記備案的人員中選取,且不允許在同一時間內參與兩個或以上項目的投標】;
6、 擬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機械和設備清單;
7、 財務狀況:2006年度和2008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及有關說明(包括有否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處于破產狀態等)的復印件;
8、 聯系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機號碼、電子郵件信箱
七、 上資料按順序膠粘裝訂成冊,封面及每一頁加蓋單位公章(遞交資格預審資料時,請攜帶以上資料原件核查)。各投標報名單位必須保證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其投標資格,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 資格預審申請書須于報名截止日2009年 6 月 23 日 17 時(北京時間)前送至廣州普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世紀嘉園1座1301室)。逾期送達或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資格預審申請書將被拒絕。
九、資格預審辦法:招標人組成資格預審小組先對投標申請人進行符合性審查,當通過符合性審查的單位為5~10家時,全部成為合格投標人。當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投標單位為10家以上時,資格預審小組采用投票的方法從企業資質、企業業績、建造師資歷及企業財務狀況等各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并投票,選擇得票超過半數的單位為合格投標人(10家以上),當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家時,報原項目審批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通知與確認:招標代理機構將以傳真方式發送“資格預審結果通知”(若因投標申請人提供的聯系電話號碼及傳真號碼不確切而造成通知無法送達,則一切后果由投標申請人自負)。投標申請人如在接收“資格預審結果通知”方面有疑問,請向招標代理機構查詢。
十一、凡資格預審合格并被邀請參加投標的投標申請人,請按照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中確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獲取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圖紙押金每份 1000 元人民幣(現金),評標會議日后五天內退還完整圖紙(必須按原有順序疊好)即退回所收押金。